特留份,又稱必繼份或保留份,是指被繼承人必須依法留給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這部分遺產不得被自由處分。其目的是為了限制被繼承人過度行使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保障特定繼承人的利益。特留份的規定源於羅馬法,不同國家的法律對享有特留份的法定繼承人和特留份的數額有不同的規定。例如,某些國家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份為其應繼份的1/2,或兄弟姐妹的特留份為其應繼份的1/3。
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並未明確規定特留份,但有類似概念,如遺囑應保留缺乏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必要遺產份額,以及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如果遺囑人未按照這些規定保留相應的遺產份額,那麼遺產處理時應當為這些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其餘部分才能按照遺囑的分配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