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伯克段於鄢》的翻譯如下:
從前,鄭武公在申國娶了一妻子,叫武姜,她生下莊公和共叔段。莊公出生時腳先出來,武姜受到驚嚇,因此給他取名叫「寤生」,所以很厭惡他。武姜偏愛共叔段,想立共叔段為世子,多次向武公請求,武公都不答應。到莊公即位的時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請求分封到制邑去。莊公說:「制邑是個險要的地方,從前虢叔就死在那裡,若是封給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辦。」武姜便請求封給太叔京邑,莊公答應了,讓他住在那裡,稱他為京城太叔。
共叔段既然是國君的弟弟,卻不稱他為弟弟;共叔段應當是公子,也不稱他為公子,這是對他的貶斥,因為共叔段已經喪失了一個公子和弟弟所應有的道德以為。但是《春秋》鄙視鄭伯的程度超過了對共叔段的批評。在什麼地方超過了對共叔段的批評?因為經文並未對鄭伯想盡一切方式,想要殺掉弟弟的意願提出批評。但經文說在鄢這個地方殺掉共叔段的,表明共叔段已經跑到遠離鄭國都城的地方了。就好比說是從母親的懷中奪過嬰兒殺掉,這又是鄭伯做得過分的地方。既然這樣,那麼對鄭伯來說最好的方法是什麼呢?就是不要急著追殺已經逃遠了的亂臣,而應該遵循兄弟之間相親相敬的道德。
以上是《鄭伯克段於鄢》的翻譯,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