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工程通常是指爲某個主要建設項目或活動提供的支持和輔助設施,以確保主要項目的順利運行和效率。這些工程可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類:
公用工程和輔助工程。這包括爲建設項目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如供電、供水、供暖、通風與空調、建築電氣、智能建築、建築節能和電梯安裝等。
廠外配套工程。這些是指位於主要建設項目之外的設施,如鐵路專用線、機修車間、宿舍、食堂、衛生所等。
居住和生活設施。對於住宅區或住宅羣,配套工程包括居民服務站、小商店、文化室、遊樂場、託兒所、幼兒園、學校、銀行、郵電、運動場、百貨店、副食品店、菜店、飲食店、理髮店、小修理門市部、綜合商店、自行車棚、廢物回收站、居委會、變電所、公共廁所、垃圾站等。
室外設施工程。如道路、廣場、停車場、擋土牆等。
環境和景觀工程。包括車棚、圍牆、大門、擋土牆、建築小品、亭臺、水景、連廊、花壇、場坪綠化、景觀橋等。
特殊用途的配套工程。例如,人防工程(戰時用於防空的保障性工程),包括區域電站、區域供水站、人防物資庫、人防汽車庫、食品站、生產車間、疏散通道、警報站、核生化監測中心等。
配套工程的範圍和內容根據主要項目的性質和規模而有所不同,但總體目標是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輔助,以確保主要項目的順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