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甲(保甲)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基層組織形式,具體組織結構如下:
每110戶為一個「里」。
每「里」由男丁最多的10戶擔任「里長」。
剩餘的100戶被編為十「甲」,每「甲」10戶。
每十「甲」組成一個「保」,並設立「保長」。
此外,各「保」的劃分基於原有鄉鎮界址,可能將數個鄉鎮合併為一個「保」,但不得將一個鄉鎮的部分劃分到另一個鄉鎮的「保」中。
里甲(保甲)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基層組織形式,具體組織結構如下:
每110戶為一個「里」。
每「里」由男丁最多的10戶擔任「里長」。
剩餘的100戶被編為十「甲」,每「甲」10戶。
每十「甲」組成一個「保」,並設立「保長」。
此外,各「保」的劃分基於原有鄉鎮界址,可能將數個鄉鎮合併為一個「保」,但不得將一個鄉鎮的部分劃分到另一個鄉鎮的「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