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政策是一種經濟政策,其核心目標是通過擴大商品出口和限制進口來增加國家的財富和收入。這一政策主張國家應該干預經濟活動,採取措施如禁止金銀輸出和增加金銀輸入,以積累更多的財富。重商政策的理論基礎包括凱恩斯的「就業理論」和「乘數論」,這些理論認為通過擴大市場需求,可以防止經濟衰退,並通過增加出口和限制進口來增加國民收入,解決失業和危機問題。
重商政策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5到16世紀中葉的早期重商主義,這一時期的政策以貨幣差額論為中心,強調少買,主張通過行政手段禁止貨幣輸出和反對商品輸入,以貯藏儘量多的貨幣。到了16世紀下半葉到17世紀,重商主義進入第二階段,即晚期重商主義,其中心思想是貿易差額論,強調多賣,認為對外貿易必須做到商品的輸出總值大於輸入總值,以增加貨幣流入量。這種政策措施旨在保證對外貿易出超,以達到金銀流入的目的。
重商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商品貨幣關係和資本主義工場手工業的發展,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成長與確立創造了必要的條件。然而,這種政策也引發了一些爭議,因為它可能導致貿易夥伴的不滿和對立,以及國際經濟關係的緊張。
總結來說,重商政策是一種旨在通過增加出口和限制進口來提高國家財富和收入的政策。它有著悠久的歷史背景,從早期重商主義的貨幣差額論到晚期重商主義的貿易差額論,都體現了這一政策的核心理念。儘管重商政策在歷史上曾促進了資本的原始積累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建立與發展,但它也可能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如貿易夥伴的不滿和國際經濟關係的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