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辦身份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其中一張需貼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
身份證丟失的書面報告,由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
戶口本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公安機關提供的《報案回執》或《遺失招領證明》。
有效的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如果是本人親自去補辦,只需帶上戶口本即可。如果是集體戶口的新人,還需要提供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和集體戶口本的地址頁。如果無法親自去補辦,還需要提供委託證明並簽名。在辦理過程中,需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並繳納工本費,如果更新照片還需繳納拍攝費用。如果期間需要用身份證,可以先辦理臨時身份證,補辦的身份證通常需要1個月後領取,臨時身份證在領取補辦好的身份證時需交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