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峰發生了兩起重要事件:
職務違法事件:
時間:2023年7月
結果: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具體行為: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參與經營等問題。
交通肇事事件:
時間:2012年4月13日
結果:造成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並逃逸
具體行為:酒後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夜間行駛時瞭望不夠、未保持安全車速,在沒有超車條件的路段超車,肇事後駕駛車輛逃逸。
法律後果:被指控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後逃逸,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有自首情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