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是指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它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也稱爲金融工具或證券。金融資產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並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它們的主要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爲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金融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本外幣存款、國債、基金、本外幣理財、保險、貴金屬、資管計劃等產品。此外,金融資產可分爲現金與現金等價物和其他金融資產兩類,前者主要是指各類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和人壽保險現金收入,而其他金融資產則指各類股票和債券等。
金融資產也被稱爲金融工具,是用於融通資金的工具,包括貨幣和信用工具。信用涉及給予他人一段時間的財物支配權,到期歸還。金融資產對於某種未來收入具有債權性質,而金融負債則是其對稱。金融資產的主要功能包括:
提供手段使資金剩餘者能夠將這些資金轉移給能夠進行有利投資的人。
提供手段使風險可以從進行投資的人轉移給願意承擔這些風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