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專門經營貨幣信貸業務。
銀行在經濟發展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充當信用中介,通過提供存款、貸款、匯兌和儲蓄等服務。銀行的主要業務包括吸收公衆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
銀行可以分爲不同的類型,包括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專營機構、投資銀行和世界銀行,它們各自承擔不同的職責。例如,中央銀行負責制定並執行貨幣政策,管理國家的貨幣和金融系統;商業銀行則通過傳統的銀行業務服務公衆;投資銀行則專注於證券和資本市場的活動。
此外,銀行的“銀行”一詞源自古意大利語Banca,最初指的是市場上的長凳或椅子,用於貨幣兌換商的營業。在中國歷史上,由於白銀是一種重要的貨幣材料,因此“銀”常代表貨幣,“行”則指大型商業機構,故將辦理與銀錢相關業務的大型金融機構稱爲“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