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個人自由的一種限制
限制居住通常指的是對個人自由的一種限制,特別是在法律程序中。根據搜索結果,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如果被監視居住的人違反上述規定,且情節嚴重,可以予以逮捕。這種限制居住的措施是爲了確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律程序中的行爲受到監控,以防止他們干擾司法過程或對證人、證據產生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