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曆,也稱爲太陽曆或公曆,是以地球圍繞太陽公轉的週期爲基礎制定的歷法;陰曆,也稱爲太陰曆或農曆,是以月亮的週期變化爲基礎制定的歷法。
陽曆的主要特點是按照地球繞太陽公轉一週的時間來計算一年,通常爲365.24天。陽曆的一年被分爲12個月,其中大月有31天,小月有30天,二月則有28天或29天,以閏年來區分。陽曆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埃及,後來被古羅馬的凱撒大帝修訂成爲儒略曆,再由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在1582年修訂爲現在所使用的格里高利曆。
陰曆則根據月亮的週期變化來計算時間,一箇月大約爲29.53天,一年累計約爲354.36天。陰曆的月份長度通常爲29或30天,陰曆年通常比陽曆年短,陰曆在節日和星期制度的設定上有其獨特之處。
總結來說,陽曆以太陽爲基礎,主要用於國際標準和大多數國家的官方日曆系統;陰曆則以月亮爲基準,常用於一些特定的文化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