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犯是一種特殊的犯罪形態,指犯罪構成中預定了行為人實施數個同種類的行為。
集合犯可以分為常習犯、職業犯和營業犯三類,常習犯是指行為人具有常習性地反覆多次實施某種犯罪行為;職業犯是指將某種犯罪作為職業或業務反覆實施;營業犯則是以營利為目的,反覆實施特定犯罪行為。集合犯在刑法理論中還有其他的稱呼,如營利犯、常業犯和慣犯。這些犯罪形態共同特點是,儘管行為人實施了多個同種犯罪行為,但法律規定這些行為僅構成一個犯罪。
集合犯是一種特殊的犯罪形態,指犯罪構成中預定了行為人實施數個同種類的行為。
集合犯可以分為常習犯、職業犯和營業犯三類,常習犯是指行為人具有常習性地反覆多次實施某種犯罪行為;職業犯是指將某種犯罪作為職業或業務反覆實施;營業犯則是以營利為目的,反覆實施特定犯罪行為。集合犯在刑法理論中還有其他的稱呼,如營利犯、常業犯和慣犯。這些犯罪形態共同特點是,儘管行為人實施了多個同種犯罪行為,但法律規定這些行為僅構成一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