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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時間怎麼算

離職時間的計算方式取決於離職的原因和過程。以下是幾種不同情況的離職時間計算方式:

正常情況下,如果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申請辭職,那麼員工的正式離職日期是第31天。

如果是因爲用人單位的過錯,如未提供勞動保護、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等,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那麼離職時間從員工離開勞動職位並辦理離職手續之日起計算。

對於試用期員工,無理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而對於試用期內的員工,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何種情況,員工都應完成工作交接,否則可能會影響後續的離職手續和社保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