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需要準備的文件主要包括:
離職證明:這是結束工作的證明文件,內容應包含姓名、負責崗位、離職時間、離職原因等,並蓋有公司公章。這是入職新公司時通常需要的文件,用於規避企業用工的法律風險。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這是公司和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如果離職後想要領取失業金過渡一段時間,那麼離職時記得讓公司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才能進行失業登記。
勞動合同原件: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必須一式兩份,離職時一定要拿走原件,以防後續需要使用,如考公務員、事業編等。
社保處理:溝通好離職時間和新工作入職時間,儘可能讓自己的社保無縫銜接,不要讓社保斷繳,影響報銷等。
薪資證明:面試時都會談到薪資,HR也會用你原來的薪資做對比,來衡量你是否能拿到現在的期望薪資。部分公司會要求提供上一家的薪資證明,因此建議當天開好。
工作交接單:工作交接單可能往往被忽略,一定由相關的部門領導和交接人、被交接人簽字,視爲你已經做到交接完畢。
證書原件:如果在入職前或者工作時考取了很多證書,放在單位留存招投標使用或做其他用途,離職的時候一定要拿回原件,防止後續繼續用你的證書做不合法的事情。
以上文件的具體要求可能會因地區和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在離職前與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