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的工作原理主要基於以下幾個關鍵部分:
成像原理。電視機通過圖像信號將外部景象轉化為人類可見的圖像,並在螢光屏上形成圖像。這一過程涉及電子束在螢幕上的掃描,以及紅、綠、藍三種基本顏色的組合來顯示每個像素。
圖像信號處理。圖像信號處理將原始圖像信號轉換為電視機可顯示的信號。這個過程包括將圖像分解為紅、綠、藍三種基本顏色,並將信號轉換為電壓信號,然後通過非線性伽馬調整使其更適合於電視機的顯示。
音頻處理。音頻處理涉及將聲音信號傳輸到電視機的音頻處理器,經過解碼、放大和過濾等過程後,轉換為驅動揚聲器的電信號,從而產生聲音。
電視信號傳輸。電視信號從傳送端(如攝像機)傳輸到接收端(如電視機)的過程。在傳送端,景物被轉變成電信號,這些信號通過一定的途徑(如電纜或衛星)傳輸到接收端,再由顯示設備顯示出原景物。
掃描過程。電視的掃描過程包括從左上角到右下角的逐行掃描,以及隔行掃描來減少閃爍感覺。掃描過程中傳送圖像信息,並在行場消隱期間傳送行場同步信號,以確保收發的掃描同步,準確重現原始圖像。
這些原理共同構成了電視系統的基礎,使電視能夠接收和顯示圖像及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