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革命是實現社會形態變更的重要手段和決定性環節。當舊的生產關係成為生產力發展的障礙,或者舊的上層建築極力維護過時的經濟基礎時,革命被視為摧毀這些障礙、推動社會前進的必要手段。
革命能夠充分發揮人民民眾創造歷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它代表了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能夠激發他們的革命熱情和創造力。
革命還是改變政治環境、更新政治體系、促進整體政治發展的強大推動力。它能夠改造和教育民眾及革命階級本身,解放生產力,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革命能夠改變舊的傳統道德規範、風俗習慣、思想和傳統價值觀念。
總的來說,革命不僅是社會進步和政治進步的強大推動力,也是解決社會基本矛盾衝突、促進社會整體進步和發展的根本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