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需要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撫養人的能力。這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智力、經濟條件、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的能力。
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和傳染病。
年滿三十週歲。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三十週歲。
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需夫妻同意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差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在辦理收養登記前,收養人需要準備以下材料:收養申請書、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健康證明、無子女證明、收入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