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上可以攜帶電池,但需要遵守特定的規定。以下是關於攜帶電池上飛機的規定:
對於鋰電池,它們通常可以攜帶在隨身行李中,但必須遵守特定的規定,例如額定能量不得超過100Wh。如果鋰電池的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需要向航空公司申請批準。每位旅客攜帶的備用鋰電池數量通常不得超過兩塊,且不能託運。
對於普通電池,如鹼性電池(例如AA和AAA電池),一般可以攜帶上飛機,通常不需要特殊許可。
對於特殊設備,如鋰電池驅動的輪椅或醫療用途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必須依照相關規定攜帶,並經航空公司批準。
不同航空公司和國家對於電池攜帶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攜帶前最好了解清楚航空公司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