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工程制是一種工程管理制度,旨在通過首先完成並驗證分項工程的第一件(首段、首節)工程產品或首批試製產品,來確保後續工程的施工質量和技術標準。以下是首件工程制的詳細介紹:
目的和意義:
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意識,通過預防為主的策略減少返工成本和質量問題。
通過首件工程的樣板示範,引領後續同類工程的標準化施工,提升施工工藝水平和技術質量管理水平。
管理機構和職責:
由項目總工程師牽頭,包括質檢工程師、工程經驗部人員、工區負責人、施工現場技術人員等組成首件工程認可驗收小組。
該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方案、組織現場施工、進行方案驗證和總結,並將成熟的施工工藝和方法全面推廣。
實施程式:
確定首件工程:結合施工契約、圖紙會審、現場勘察等,制定首件工程項目清單,經項目經理批準後上報備案。
施工方案制定: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小組成員編制施工方案,確保每一工序有質量控制點,並廣泛徵集意見進行最佳化。
驗收標準:依據《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相關規範、契約檔案、施工設計圖紙等進行評價和驗收。
實施範圍:
包括但不限於結構性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成品構件和鋪裝、模板支架等。
通過實施首件工程制,可以有效提升工程質量,確保技術標準的統一和施工過程的規範性,同時為後續工程提供可參考的樣板,促進工程質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