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移登記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提交申請。買賣雙方或代理人需要到不動產登記機構,以書面形式提出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的申請。
提交所需材料。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明、房產證、登記原因證明等。
受理申請及核驗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會受理申請並核驗提交的材料。
審核及可能的實地核查。登記機構可能會進行房屋的實地核查,以確保所有信息的準確性。
繳納相關費用。這包括登記費、契稅、維修資金、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
領取新的房產證。在所有審核和繳費完成後,買方或其代理人可以領取新的《房產證》。
對於新建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轉移登記,還需要提供額外的檔案,如《房產總證》、《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書》、《授權委託書》和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等。此外,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機構應在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