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一般是指法律賦予人實現其利益的一種力量,與義務相對應,是法學的基本範疇之一,也是人權概念的核心詞和法律規範的關鍵字。
從通常的角度看,權利是法律賦予權利主體作為或不作為的許可、認定及保障。公民有權依法自己去實施某種行為,也有權依法要求其他公民或者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去作或者不作某種行為,從而使本人得到一定的利益或者實現某種願望。
權利是一個法律概念,一般指賦予人們的權力和利益,即自身擁有的維護利益之權。它表現為享有權利的公民有權作出一定的行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應的行為。這種權利可以放棄,也可以讓渡。
此外,權利還涉及公權利與私權利、對世權與對人權、原權與救濟權等不同的分類方式,這些分類有助於更全面地理解權利的概念和範疇。在具體套用中,如姓名使用權等,也體現了權利的實際操作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