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hion不是一個單一的品牌,而是一個英文單詞,翻譯成中文是「時尚」或「潮流」。
Fashion這個詞體現了設計與時尚的結合,代表著一種流行趨勢和審美態度,在時尚界,許多品牌和產品都會以某種方式體現「fashion」的概念,但沒有一個品牌可以直接被稱為「Fashion」。例如,快速時尚品牌ZARA,或者香港藝人李燦森創立的潮牌SUBCREW,都是以其獨特的設計和生產模式來定義和推動「時尚」。
此外,HYPEBEAST是一個以時尚文化為主的新媒體平台,它擁有超過200個精選品牌,提供服裝、鞋子、印刷品、科技小飾品等單品,致力於挖掘和推廣富有故事性的新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