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牌"是指臨時行駛車號牌的一種,主要用於機動車的臨時使用。以下是關於P牌的詳細信息:
有效期:P牌的使用具有時限性和區域性,通常不會超過三十天。新車使用臨時牌照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車主需要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正式牌照。過期後,可能會面臨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9分的處罰。
申領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車輛從購買地駛回使用地;
車輛轉籍,已繳正式號牌;
本地區未申領正式號牌的新車,需駛往外地改裝;
在本地購車要駛往外地;
尚未固定車籍需要臨時試用。
顏色與用途:
天藍底紋黑字黑框線:僅限於本市範圍內行駛的機動車。
棕黃底紋黑字黑框線:供機動車跨市行駛使用。
棕黃底紋黑字黑框線(試):僅限於試驗用機動車使用。
棕黃底紋黑字黑框線(超):特型機動車使用,如軸荷和總質量超限的工程專項作業車和超長、超寬、超高的運輸大型不可解物品的機動車。
貼上位置:應當同時貼上2張臨時行駛車號牌,1張貼上在車內前風窗玻璃的右上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同時不能被交強險標誌等遮蓋。另1張應當貼上在車內後風窗玻璃左上角。其他類型車輛由於受安裝條件限制,臨時行駛車號牌仍為1張,但應當貼上在車內前風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以保障駕車安全。
以上信息提供了關於P牌(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全面了解,包括其有效期、申領條件、顏色與用途以及貼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