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職
Vice 通常指的是副職,它強調的是「權力」或「管理全局」的角色,並且往往意味著具有代理能力。在英文中,vice常與以下職位搭配使用:
Vice President(副總統)
Vice Premier(副總理)
Vice Chairman(副主席)
Vice Minister(副部長)
Vice Governor(副省長,在某些官方翻譯中)
Vice Mayor(副市長,在某些官方翻譯中)
相比之下,Deputy 則強調「實際運作和工作協調」的角色,以及「動手較多」的副職位。deputy適用於中高職位的副手,其本意是「代理」,意味著在正職不在時可以代為行使職權。例如:
Deputy Minister(副部長)
Deputy Governor(副省長)
Deputy Mayor(副市長)
在中文中,正副職務的設定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正一副」和「一正多副」,其中還可能包括「常務副」的情況。英文中的「副」職表達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顯性副職,即在正職前面加上另一個詞形成;另一種是隱形副職,即單詞本身就表示「副」職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