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tness」這個詞既可以作為動詞使用,也可以作為名詞使用。以下是關於「witness」的詳細用法:
作為動詞時,「witness」表示親眼看到某事發生,即目擊,或者為某個聲明或事實提供證據,即證明或作證。例如,「He witnessed the crime being committed.」(他目睹了犯罪行為的發生)或「The evidence witnesses his innocence.」(證據證明了他的清白)。
作為名詞時,「witness」指的是目擊者、見證人或提供證據的人。例如,「She was a witness to the accident.」(她是事故的目擊者)。此外,「witness」也可以指代目擊者所看到的或提供的證據本身,如「His ragged clothes were a witness to his poverty.」(他的破爛衣物可以證明他很貧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