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是指當事人對第一審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不服,並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訴訟活動。
當事人提起上訴時,必須滿足一定條件,例如,提起上訴的當事人必須是原案件的當事人,且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通常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或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同時必須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提出上訴狀。
上訴的目的是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對一審判決或裁定進行審理,以求撤銷或變更該判決或裁定,以保護其合法民事權益。
上訴是指當事人對第一審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不服,並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訴訟活動。
當事人提起上訴時,必須滿足一定條件,例如,提起上訴的當事人必須是原案件的當事人,且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通常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或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同時必須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提出上訴狀。
上訴的目的是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對一審判決或裁定進行審理,以求撤銷或變更該判決或裁定,以保護其合法民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