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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離職怎麼辦

如果公司不批準離職,首先應該做的是書面提交一個離職通知書給公司,並確保公司的相關人員收到了,這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完成。在確認公司簽收後,就證明了已經履行了提前通知的義務。根據《勞動契約法》的規定,員工有權在遵守提前通知義務的情況下合法辭職,這意味著員工不需要公司批準即可離職。

如果公司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與公司協商。嘗試與公司溝通,要求其履行法定義務,辦理離職手續。

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如果協商未果,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公司履行法定義務。

申請勞動保障監察。如果仲裁結果不理想,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申請監察,要求公司履行法定義務。

尋求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機構或律師的幫助下,了解自己的權益和應對策略。

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如果單位仍不出具離職證明,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以上步驟仍未解決問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單位賠償損失。

在整個過程中,保留所有相關的溝通記錄和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同時,注意在提出辭職時,應確保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間提前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