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的認定標準主要基於企業的人員數量、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等指標,並根據行業特點制定。具體標準如下:
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
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
微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
這些標準適用於多種行業,包括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批發業、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不同行業可能有細微的差異,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
中小企業的認定標準主要基於企業的人員數量、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等指標,並根據行業特點制定。具體標準如下:
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
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
微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
這些標準適用於多種行業,包括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批發業、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不同行業可能有細微的差異,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