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官制度,也被稱為九品官人法或九品中正制,是中國古代魏晉南北朝時期實行的一種人才選拔制度。這一制度的主要特點是,根據個人的才能和德行將他們分為九個等級,從一品到九品,每個等級又細分為上、中、下三級,共二十七個級別,每個品級都對應不同的官職。
在九品官制度中,由朝廷選擇有名望的推薦官,即「中正」,負責評定人才的等級,中正官根據家世、才能、德行等標準,對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這一制度的目的是根據個人的能力和潛力來選拔官員,而不是單純依據家族背景。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九品官制度逐漸演變成了一個保護士族世襲政治特權的官僚選拔制度,導致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
到了隋代,九品官制度被科舉制所取代,科舉制更注重個人才能和學識的考核,為更多有才能的人提供了進入官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