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均是西漢末王莽新朝時期的一種經濟政策。這一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行政方面。王莽在長安和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這五個大城市設立了五均官,這些官員原本是市長,負責管理這些城市的物價和市場秩序,目的是平衡市場價格,惠及民眾。
經濟方面。五均也指一種政府對經濟的管理措施,包括對鹽、鐵、酒的專賣,政府鑄造貨幣,以及對名山大澤產品徵稅等,這些措施旨在控制重要經濟領域,防止商人過度盤剝,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音樂方面。五均還指中國古代音階中的五種韻調,這種解釋源自《周禮》和《樂語》的古說。
綜上所述,五均在王莽的新朝時期是一種綜合性的政策措施,既包括對市場物價的行政管理,也包括對經濟關鍵領域的控制,同時還在音樂領域有著特殊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