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的方式可以分爲以下幾類:
現實交付:出賣人將標的物置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是標的物直接佔有的移轉,此爲交付的常態。
簡易交付: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經通過租賃、借用、保管等合同關係實際佔有標的物,標的物的交付繫於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佔有改定:動產物權的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由出讓人繼續佔有,但在物權讓與合同成立時,視爲交付,受讓人取得間接佔有。
指示交付:動產由第三人佔有時,出讓人將其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支付。
擬製交付: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如倉單、提單)交與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
此外,還有一些現代的交付方式,如郵寄、自取、快遞、貨運、在線交付、預裝配或定製、無人交付和共享交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