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信用卡的利息計算方式如下:
循環信用利息。如果持卡人選擇使用循環信用,那麼當期賬單內的所有消費金額將從銀行記賬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收利息,並按月計收複利。利息計算的本金是每筆消費的金額,天數是從該筆賬款記賬日起至該筆賬款還清日止。
取現利息。使用交通銀行信用卡取現時,取現金額將從取現當天開始計息,直到償還日止,日利率同樣為萬分之五。此外,取現還會產生手續費,手續費按取現金額的1%收取,且手續費至少為10元。
逾期利息。如果持卡人未能按時全額還款,銀行將收取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計算方式通常是按照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來計算,逾期利率一般由貸款年利率除以365得出,逾期利息將根據信用卡契約的約定和法律法規來收取。
需要注意的是,持卡人如果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的金額等於或高於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但低於賬單應還金額時,將會計收自銀行記賬日起至全部償還日止的貸款利息。透支取現及轉賬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對所用款項計收自銀行記賬日起至全部償還日止的貸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