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是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公務員的職位分類、考試錄用、考核、職務升降、獎懲、工資福利、退休退職和權力保障等工作。
代縣政府進行公務員管理和任免,巨觀管理事業單位的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研製和擬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國家行政機關職能調整意見,承辦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調整。
負責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協調工作。
負責擬定全縣人才流動的政策,組織人才流動、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建立人才流動的社會調節機制和人才信息庫。
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和工資計劃,負責相關統計工作。
負責人事法規的普及和人事政策的調研工作,探討人事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有效途徑。
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和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負責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協調工作。
此外,人事局還下設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務改革辦公室、工資股、人事調配股、檔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