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 這一 觀 點,最初由康德提出,旨在 強 調人的尊 嚴和 價值, 強 調人本身的目的性,而不是 僅 僅作 為 達到其他目的的手段。
在康德的 倫理 學中, 這意味 著人的 價值和尊 嚴 在於其自身,而不 僅 僅是 為了 實 現其他目的的工具。 這一原 則 強 調的是道德行 為 應 該是 出於其本身的目的,而不是 僅 僅 為了 獲得某 種利益或避免 懲 罰。康德 認 為, 一個真正的道德行 為 應 該是 出於 對道德本身的尊重,而不是 出於其他目的。
然而, 從 馬克思主 義的角度 來看,人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是目的和手段的 統一。在共 產主 義社 會,人 們 將 實 現 個人 與社 會的和 諧 發展,人的目的和手段 將得到 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