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是否算作道路,存在不同的 觀 點和解 釋。
根 據《中 華人民共和 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定 義, 「道路 」 包括公路、城市道路以及 雖在 單位管 轄 範圍但允 許社 會 機 動 車通行的地方,如 廣 場、公共停 車 場等 用於公 眾通行的 場所。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的 組成部分, 專 為行人 設 計,通常有 護 欄或其他 設施 與 機 動 車道分隔。
一 種 觀 點 認 為, 由於人行道具有公共性和 開放性, 屬於 公共運輸的 範圍,因此可以 視 為道路的一部分。 基於此 觀 點,在人行道上醉酒 駕 駛 機 動 車的行 為可能被 視 為在道路上醉酒 駕 駛, 構成危 險 駕 駛罪。
另一 種 觀 點 則 認 為,人行道 專供行人通行,禁止 車 輛 駛入,因此不 屬於 公共運輸的管理 範圍,不 應被 視 為 傳 統意 義上的道路。 基於 這一 觀 點,在人行道上醉酒 駕 駛 機 動 車的行 為可能不被 認定 為危 險 駕 駛罪。
綜上所述, 雖然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的一部分,但 關於其是否算作道路,不同情 況下可能有不同的解 釋和 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