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用地是指在旅遊區內用於開展旅遊活動所占用的場所,包括直接用於旅遊活動的土地和間接服務於旅遊發展的土地。
旅遊用地通常能為旅遊者提供遊覽、觀賞、知識、樂趣、度假、療養、娛樂、休息等多種活動。旅遊用地可以是風景名勝區、度假村、旅遊接待服務設施用地等,其範圍相當廣泛,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提供旅遊體驗的土地,以及為了支持旅遊業發展而需要的其他相關設施用地。旅遊用地不僅包括建設性的用地,如旅遊景點和休閒娛樂設施,還包括與旅遊活動直接相關的住宿設施用地。
從土地利用的角度看,旅遊用地可以是建設用地,也可以是自然保護區等非建設用地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