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引導和操縱
治理一詞源於拉丁文和希臘語,原意是「控制、引導和操縱」。它與傳統的統治(Government)不同,主要用於與國家公共事務相關的管理活動和政治活動。治理概念最初產生於城市環境,即「城市治理」,主要用於解決日益複雜的城市問題和城市發展。後來,這個概念被用於企業層次上衍生出「公司治理」,用於國家層次上發展出「國家治理」,以及用於解決全球化和信息化條件下全球範圍的經濟、社會發展問題的「全球治理」。
治理的興起與20世紀70、80年代社會科學出現的某些危機有關,這些危機使得許多學科領域的原有範式越來越難以解釋和描述現實世界。治理理論被視為可以批判二分法並補充其不足的一種理論。在公共行政學領域,治理研究的協調方式已經超越了公私部門之間的傳統界限,涉及錯綜複雜的等級組織、平行的權力網路,或是跨越不同政府層級和功能領域的相互依存形式。
從現實視角來看,治理是一種協調方式,它涉及到國家、社會和市場之間的關係變化,以及解決新情況和新問題的能力。它包括自組織治理,這是一種自然的協調方式。此外,治理研究還關注從國家職能向私人領域的轉變,強調公共—私人夥伴關係以及國家與非國家機構之間的正式和非正式網路。
簡而言之,治理包括打算、組織、領導、控制等一系列活動的過程,是在特定環境下為了有效地實現目標而對所能支配的各類資源進行的管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