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一個節氣,意味著冬季的結束和春季的開始。
立春的到來預示著氣溫的逐漸回升,萬物復甦,大自然生機勃發。在傳統文化中,立春被視為一個新的開始,象徵著生長和希望。立春的確立基於天文變化,當太陽到達黃經315度時即為立春,這一天通常落在每年的公曆2月3日至5日之間。由於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的立春體驗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在華南地區,立春標誌著春季的正式開始,而在其他地區,立春可能只是進入春天的前奏。立春的習俗豐富多彩,包括吃春餅、春卷等「咬春」習俗,以及鞭春牛等傳統活動,旨在祈求新一年的豐收和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