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指國家及其統治者根據國家和統治者階級的意志,按照確定標準設定的警察機關及其警務人員。他們一般指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國家公職人員,在警察機關中行使警察職權,履行警察職責。
人民警察分為四種,分別是:公安部門管理的公安警察(包括治安、戶籍、刑偵、交通等)、國家安全部門管理的國家安全警察、勞改勞教部門的司法警察以及法院/檢察院系統的司法警察。
此外,"公安"是一個部門,從上至下,分別是公安部,公安廳,公安局,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而"警察"是一種職業,一般是指使用暴力打擊和防範違法犯罪的公務員(或政府雇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