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無效指的是在招投標過程中,由於某些特定情況的發生,導致之前作出的中標決定失去法律約束力。
中標無效的常見情形包括: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洩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相關的信息,或者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或通過不正當手段(如行賄)騙取中標;招標人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非法談判;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之外確定中標人,或者在所有投標被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等。
中標無效意味著,不僅之前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失去法律效力,而且招標人與中標人之間的施工契約也是無效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意味著,中標人失去了與招標人簽訂契約的權利,而招標人也失去了與中標人簽訂契約的義務。即使雙方已經簽訂了施工契約,該契約也會因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