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方審覈
內部審覈,也稱爲第一方審覈,是由組織自己或以組織的名義進行的一種評估和監督活動。
內部審覈的目的是驗證組織的管理體系是否持續滿足規定的要求並且正在運行,爲有效的管理評審和糾正、預防措施提供信息,證實組織的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並提供組織自我合格聲明的基礎。內部審覈通常包括對組織的管理和所有技術方面的要素進行評價,以確保體系的持續符合性和有效性。在許多情況下,尤其是在小型組織內,可以由與受審覈活動無責任關係的人員進行,以證實獨立性。內部審覈的依據主要包括組織的一體化管理體系文件、管理體系標準及適用於本組織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等。內部審覈的頻率可能因組織而異,可以是一年一次或多次。通過內部審覈,組織可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並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以確保管理體系持續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