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憑證,用以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
原始憑證的種類繁多,包括髮貨票、收貨單、領料單、銀行結算憑證、各種報銷單據等。原始憑證按來源不同,可分爲自制和外來原始憑證。自制原始憑證是由本單位經辦業務的部門和人員在執行或完成經濟業務時填制的憑證,如“現金收據”“銀行結算憑證”“收料單”“領料單”“發貨票”等;外來原始憑證是經濟業務發生時,從其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供應單位的發貨單等。
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憑證編號、填制和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業務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填制人、經辦人或驗收人的簽字蓋章等。原始憑證是會計覈算的原始依據,對於確保財務記錄的準確性和可靠性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