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產責任制的一種形式
土地承包是農業生產責任制的一種形式,主要發生在農村地區,指的是國營農業企業或合作農業企業將國有土地或集體所有的土地包給農工、農民自行耕種。
承包者需要根據承包契約的規定履行責任,並繳納農業稅和上繳提留。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但對於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則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旨在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同時,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