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批量房屋的單位
大業主是相對於小業主而言的概念,通常指的是擁有批量房屋的單位,如房地產開發商、資產管理公司等。這些大業主可能以個人形式出現,但更多是以集體或組織的形式出現。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業主可能是項目最初的發起人,也可能是與其他投資人合資成立的項目法人公司。在中國傳統的基本建設投資與建設行政管理體系中,業主也被稱爲“建設單位”。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
擁有批量房屋的單位
大業主是相對於小業主而言的概念,通常指的是擁有批量房屋的單位,如房地產開發商、資產管理公司等。這些大業主可能以個人形式出現,但更多是以集體或組織的形式出現。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業主可能是項目最初的發起人,也可能是與其他投資人合資成立的項目法人公司。在中國傳統的基本建設投資與建設行政管理體系中,業主也被稱爲“建設單位”。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