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級制度是指一個國家司法體系中法院的層級設定和案件審理的次數。
審級制度包括兩個主要方面。一是法院在組織體系上的層級劃分,這定義了不同法院之間的上下級關係及其處理案件的許可權。例如,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裁判有處理許可權,而最高人民法院可能擁有一些專屬的特殊處理許可權。
二是訴訟案件需要經過幾級法院審理才能最終終結,以及裁判在經過這些審理後如何發生法律效力。這包括了當事人可以進行的抗訴次數和檢察機關可以進行的抗訴次數。
審級制度的設計旨在確保司法公正和效率,同時也反映了國家的法律文化和司法體系的特點。例如,中國的審級制度經歷了從三級兩審終審制到四級兩審終審制的變化,顯示了隨著時間推移制度的發展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