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契約是一種特殊的契約,旨在預防和治理腐敗行為。在工程建設等領域,甲方(通常指政府或國有企業)與乙方(承包單位)之間簽訂的廉政契約會明確規定雙方在業務活動中的責任和義務。契約內容通常包括:
共同責任和義務:雙方應嚴格遵守契約檔案,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甲方的義務: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報銷應由甲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不得參加超標準宴請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不得報銷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不得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遊或安排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監督和查處:雙方都有權監督並查處違法違紀行為,發現對方違反廉政規定時,有權利和義務提醒或舉報,並要求告知處理結果。
廉政契約的目的是通過明確的條款和義務,確保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