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接收警情的人員
接警員是指負責接收警情的人員,通常在調度指揮中心、公安警察局、消防局、急症室或轄區治安派出所等應急救援和公共安全服務部門中工作。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專職或兼職接聽緊急報警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以及在北京地區的999緊急醫療求助專線。接警員的工作不僅限於接聽電話,還包括遵守規章制度、保守工作機密、掌握技術參數和出警流程、24小時待命、及時錄入信息、甄別警情、記錄文字信息、解釋工作並提供幫助、分析警情變化並及時報告,以及確保接警設備的正常運行。此外,接警員在接收警情時還應使用文明用語,並在無法處理的情況下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