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性差異是由於稅法與會計制度在確認收益、費用或損失時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差異。
這種差異僅在某一會計期間內發生,但可以在以後的期間內轉回,這意味着它們不會影響最終的納稅金額,只是將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推遲到未來某個時期進行調整,時間性差異主要有四種類型:
企業獲得的某項收益,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應當確認爲當期收益,但按照稅法規定需待以後期間確認爲應納稅所得額,從而形成應納稅時間性差異。
企業發生的某項費用或損失,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應當確認爲當期費用或損失,但按照稅法規定待以後期間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減,從而形成可抵減時間性差異。
企業獲得的某項收益,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應當予以後期間確認收益,但按照稅法規定需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從而形成可抵減時間性差異。
企業發生的某項費用或損失,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應當於以後期間確認爲費用或損失,但按照稅法規定可以從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中扣減,從而形成應納稅時間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