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水平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來理解:
宏觀角度:消費水平指的是一國居民在一定時期內平均享用的生活消費的產品(包括勞務)的數量與質量,或者說是全體消費者按人均達到的物質與文化需要獲得滿足的程度。這個概念通常與國內生產總值(GDP)中的居民消費總額相關,計算公式爲:居民消費水平(元/人)= 報告期國內生產總值中的居民消費總額 / 報告期年平均人口。
微觀角度:消費水平也可以指某一消費者及其家庭在某一時期所獲得的消費對象的數量與質量,或者某一消費者及其家庭某個時期的生活消費需要獲得滿足的程度。這涉及到消費者家庭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的消費行爲,包括所消費的商品種類、數量和價格,以及資金的支出方式和金額。
消費水平與社會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是衡量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包括物價、收入、消費類型選擇以及政府的消費政策等。例如,物價的高低直接影響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意願,從而影響消費水平;收入則是影響消費水平的重要因素,收入越高,消費水平通常也越高。
在城市居民消費水平的具體表現上,它是指城市居民在消費過程中對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滿足程度,其數量表現爲平均每個城市居民實現的消費額。城市居民消費包括商品性消費和服務性消費兩個方面,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居民的商品性消費的數量增加,質量提高,但在消費總額中所佔比重下降,而服務性消費(如旅遊等)的比重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