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欺凌,也被稱爲職場暴力,是指在工作場所中,個人或團體出於敵意,使用攻擊、威脅、強制等手段,對他人進行言語、身體、心理上的虐待或羞辱。這種行爲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言語、非言語、身體上的攻擊,以及通過孤立、排斥、公然侮辱等手段造成精神上的痛苦。職場欺凌的實施者可能是同事、上司,甚至是下屬,而受害者可能會因此遭受情緒、心理甚至身體上的傷害,影響其工作環境和士氣,甚至可能導致組織文化的變革。
職場欺凌的法律規定一般是指利用自己職務上的地位和職場優勢背景,針對自己的部下或者同事超過業務指導的必要限度,使其精神上和身體上蒙受痛苦,也讓職場工作環境惡化的行爲。雖然現實中並沒有與之相關的行政規定和司法解釋,但如果涉及到侵權、人身傷害,也可以通過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